治疗费用全免衢州这类病人有福了

近日,市卫健委、财政局、医保局联合印发了《衢州市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病规范化诊疗项目实施方案》,明确了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病患者结核病规范化诊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财政全额给予补助。

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病因具有传染性,且治愈率低,被称作“传染性癌症”。近年来,衢州市发现的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病患者中农村老年人占70%,经济收入和医疗保障水平低。该项政策的出台不仅会明显降低患者经济负担,同时可提高患者规则治疗率和治疗成功率,从而进一步减少耐药肺结核病的传播。

01

项目对象

经市级及以上医院确诊,医院治疗并接受督导随访的本市常住人口中的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病患者。

02

项目实施

(—)发现和转诊

各地按要求对所有病原学阳性的肺结核病人进行耐药筛查。在发现病原学阳性的肺结核病人后,由非定点医疗机构(或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非结核门诊)转至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结核病门诊开展耐药筛查。对检查结果为“利福平耐药”的患者,需按《中国结核病预防控制工作技术规范(版)》的要求,在报告后的3天内医院统一定诊。衢州市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病定点医疗医院。

(二)核实和确认

医院在病人确诊后制定治疗方案,并在3天内将病人信息报送市疾控中心,由市疾控中心落实患者居住地的县级疾控中心会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核实。

衢州医院主治医师在病人确诊后应告知治疗过程中相关诊疗费用的医保报销流程及相关政策信息,在病人同意的情况下与其签署《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病诊疗补助协议书》。衢州市疾控中心负责对《协议书》进行审核记录,落实登记管理编号,并分送至相应的县级疾控中心和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治疗和随访管理

原则上经确诊的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病人前两个月住院治疗,医院负责病人的诊疗和随访管理。病人不住院期间随访管理措施由居住地县级疾控中心组织落实。社区医生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四版)》中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负责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管理,并填写《利福平耐药患者服药记录卡》。

(四)诊疗费用报销和结算

利福平耐药肺结核病患者的规范化诊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规范化诊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部分由财政全额给予补助,市财政与患者所在县(市、区)财政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分担。为方便患者,财政补助实行“先垫付再结算”,即由医院按规定给予垫付,财政按实进行结算。

来源:市疾控中心

文:王炜

编辑:王好

一审:孙洁

二审:祝平、王欣

三审:王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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